6-18-01-12冲压工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报条件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6-18-01-12) | 报考条件 | 初中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 ||
初级 (五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学校本 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 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 能等级证书),并取得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 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高级技师 (一级)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冲压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冲压、液压、气压设备操作人员等。 4.相关专业:机电类的加工专业等,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