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工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报条件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林 木 采 伐 工 (5-02-04-01) | 报考条件 |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
初级 (五级) | (1)经本职业初级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 |
中级 | (1)取得本职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高级 | (1)取得本职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林木采伐工国家职业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初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60 标准学时。 4.本职业: 无。 6.相关专业:无。 |
2024年3月18日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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