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报条件
职业
等级
报名条件
护
林
员
(5-02-03-01)
报考条件
初中毕业。
初级
(五级)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四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具有林业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三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不报账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护林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80 标准学时。
4.本职业: 无。
5.相关职业:无。
6.相关专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