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科2023.8.30车工、铣工、磨工、焊工、冲压工考试认定公告

首页标题    考试公告    长科2023.8.30车工、铣工、磨工、焊工、冲压工考试认定公告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

一、时间安排

车工、铣工、磨工、焊工、冲压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89日,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在线报名,考试时间为2023830日。考生可在考试日期前五天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信息。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职业

名条件








线

      (4-04-02-02)

考条件

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初级

(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 经评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 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 业资格证书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证书 (技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①相关职: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信息通信网络动力机务员、信息通信网络测量员、无线电监测与设备运维员、广播电视天线工、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信息通信网 行管理员、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等,下同。

②相关业:通信技术、听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 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下同。

①相关专:通信技术、光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电信服务与管理、物联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 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信息安全与管理等,下同

②相关专: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 等,下同。



职业

名条件








      (4-04-04-01)

考条件

学专科毕业 (或同等学力)





(四级)

1.取得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线务员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 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 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在校应届毕业生) 。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 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 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从事通信行业相关工作,下同。

4.相关专业:通信相关专业,主要包括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数据通信、 电力通信、计算机通信、光通信 等,下同



职业

名条件








      (4-04-04-02)

考条件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四级)

(1)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 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 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 业或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高级

(三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

并具有高级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 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 上。



(二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 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 得本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 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培训参考学时: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16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 12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 80 标准学时。

3.职业分为网络安全管理员、信息安全管理员和互联网信息审核员三个工种。

4.相关职业:信息安全测试员、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等

5.相关专业: 网络安全管理员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包括信息安全、 网络空间安全、 网络信息安全、 网络与信息安

全、信安全与管理、 网络安全与执法、保密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电子技术应用、 电子商务技术、 

子与计算机工程、 电子与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

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应用、 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

与维修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区块链工程、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人工智能技术应

、软件工程、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通信技术、通信网络应用、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通信运营服务、 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网站建

与管理、物联网工程、物联网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新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img1

img2

img3












img4


img5

img6

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img7

img8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3 年 (含) 以上。

(3)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 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img9

img10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 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 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 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4)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 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img11

img12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书。

(3)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 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img13

img14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 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业证书。

img15

img16

img17



职业

名条件









      (4-05-06-02)

考条件

学专科毕业 (或同等学力) 。



(四级)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2 年以上。




高级

(三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级)

1.取得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1.取得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 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均不少于 68 标准学时

4.本专业:信用管理专业 (专业代码 020306T) 

5.相关专业: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0 年) 》所列一级学科中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和 学学科大类下的所有专业, 以及理学学科大类下的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计算与应用、统计学、应用统计学; 学学科大类下的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 区块链工程。  6.本职业:信用管理师。

7.相关职业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15 年版)  中的风险管理师、保险保全员、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会 计专业人员、管理咨询专业人员、精算专业人员、律师、法律顾问



职业

名条件

报考条件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

1.在本职工作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 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 2 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四级)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

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3.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级)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

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










      (4-06-01-01)





职业

名条件













      (4-07-02-03)

考条件

大专毕业 (或同等学历)





高级

(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2.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 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5.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 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

1.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线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二 户服务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5.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6.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二级客户服务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9 年以上。

2.取得二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取得二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透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一 户服务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3 年 以上

5.取得硕士、博土研究生学历证书后,违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0 年以上。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客户服务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不少于 120 标准学时;二级 客户服务管师不少于 140 标准学时;一级客户服务管理师不少于 160 标准学时。

4.相关专业: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经济、管理类专业。



职业

名条件

(4-07-03-02)



            

考条件

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四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 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 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 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 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说明: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下同。                             4.相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下同。

5.关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 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职业

名条件











      (4-07-03-04)

考条件

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四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 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 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 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 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具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 4 年(含)以上2.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 业生,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 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3.具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5.具有博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取得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4 年(含)以上。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下同。                                                 4.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下同。                     5.相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职业

名条件











      (4-08-03-04)

考条件

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初级

(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 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 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 或相关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四/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 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 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 或相关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 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 预备技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工程测量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包括大地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地图绘制员、不动产测绘员、海洋测绘员、无 人机测绘操控员、地理信息采集 、地理信息处理员、地理信息应用作业员等,下同。

4.本专业:包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  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 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下同。

5.相关专:包括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  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等专业, 或者能够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开设测绘专业必修课 程证明的专业,下同



职业

名条件








      (4-08-05-01)

考条件

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初级

(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4 年(含)以上。

2.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 证、 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校应届毕业生)。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 书(技能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4 年(含)以上。 2.取得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 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说明: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  自然科学和地球科学研究人员、农业科学研究人员、医学研究人员、化工工程技术人员、海洋工程技术人员、食品工程 技术人、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标准化,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工程技术人员,检验检疫工程技术人员。制药工程技术人员,土壤肥料 技术人员,兽医兽药技术人员,畜牧与草业技术人员,水产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检验、检测和 量服务员、环境监测服务人员,动植物疫病防治人员,农村环境保护人员,粮油加工人员,制糖人员,畜禽制品加工人员,水产品加工人 员,果蔬和坚果加工人员,淀粉和豆制品加工人员、焙烤食品制造人员,糖制品加工人员,方便食品和罐头食品加工人员。乳制品加工人员 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制作人员,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化学肥料生产人员,农药生产人员,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人员,检验试验人员 业中与农产品、粮油、食品检验相关的职业。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育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科学、材料、化工与制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工程、生物工程 植物生产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动物生产、动物医学、林学、水产、基建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 中药学等学科类别中与农 品、粮油、食品检验相关的专业。



职业

名条件

(4-08-05-05)



     

考条件

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四级)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 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校应届毕业生)。





高级

(三级)

取得与所从工作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 年(含)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含) 以上。                                                                                        2.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 业证(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二级)

取得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4 年(含)以上,并取得低压电工作业证,且具备以下条件 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 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取得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4 年(含)以上,并取得低压电工作业证。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机动车检测工国家职业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五级/初级工 200 学时四级/中级工 16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 12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 10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 100 标准学时。 4.相关职业:汽车维修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

5.本专业:汽车检测、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营销。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 美容装满、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试验技术、 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6.相关业:机电技术应用、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电子技术应用。汽车制造与装配、汽车驾驶、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筑路机械操作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 产品检测技术应用、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工业自动化 表及应用、 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电子技术应用。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产品检 检验技术、 内燃机制造与维修、机械装备制造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



职业

名条件








广

      (4-08-08-08)

考条件

专毕业 (含同等学历)



高级

(三级)

1.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 上。







(二级)

1.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 3 年以,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证书



高级技师

( 一级)

1.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 6 年以,经本职业一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8 年以上。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三级广告设计不少于240 标准学时;二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一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 160 准学时。



职业

名条件

条件   初中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1.取得相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中级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四级)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

估论、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 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

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

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

相关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

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

技师学毕业生及本科院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5 年 (含) 以上。

2.具有研究生教育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明:            1.各等级申报条 2.此表仅供参考。 3.四级/中级工 120 4.相关职业:育 5.本专业或相关 及健康管理、护 育的学前教育学 育、健康服务与










      (4-10-01-01)



,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申报条件以《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国家职业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 10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 10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 80 标准学时。

员、保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生殖健康咨询师、母婴护理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职业,下同。 :中等职业教育的幼儿保育、母婴照护专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 儿童康复治疗等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的学前教育专业及临床医学、护理学、妇幼保健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教 卫生与妇幼保健学二级学科及儿科学、护理学、中医儿科学等专业,技工院校的婴幼儿托育及相关护理、幼儿教 理、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职业

名条件

考条件 初级

(五级)

中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累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

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在校应届毕业生) 。






高级  (三级)

1.取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 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 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 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4-10-01-02)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下同

4.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下同。

5.关专业: 中职:护理、 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共 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 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中医康复技术:普通高校:护理学、基础医 学、防医学、 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小学教育,下同




职业

名条件

考条件 初级

(五级)

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

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高级  (三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 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 本专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有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4) 具有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 上。



  (二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

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 4 年 (含) 以上。

    

(4-10-01-03)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保育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职业: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母婴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幼儿教育教师、助产士、 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下同

4.工学校本专业为婴幼托育,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公共营养保健、家政服务等。职 业学本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婴幼儿托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婴幼儿发展与健康 管理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幼儿保育、母婴照护、护理、 中医护理、营养与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高 职业教育专科的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护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健康管理、 医学营养、预防医学、助产、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心理咨询等;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护理、儿童康复治疗、健康管理、学前教育、现代家政管理等, 以及普通 等学本科的教育学类、护理学类、心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儿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家政学等。下同




职业

名条件











      (4-10-01-05)

考条件

无学历要求


初级

(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2.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 评估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 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 工职业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 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二级)

1.取得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本职业包括失智老人照护员工种

4.相关职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下同。

5.本专业:分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两类。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 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 社会福利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 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 、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下同。

6.相关业: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本科两类。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 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 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学、 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下同



职业

名条件












报考条件     初中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初级  (五级)

1.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 得经评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四级)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取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 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 格证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img18

img19

img20

      





















(4-10-03-01)

img21

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img22

img23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 得经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img24

img25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 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

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img26

img27

(1)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 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

证书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img28

img29

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工作4年(含)以上。

img30

img31

img32

img33

img34

img35



职业

名条件











      (4-10-04-02)

考条件

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初级

(五级)

1.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累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2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 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技 能等证书后,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 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 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本职业下设足部按摩师、反射疗法师、脊柱按摩师工种。

4. 相关职业:保健调理师、美容师、芳香保健师、健康管理师等,下同。

5.相关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康复医学、健康管理、 中医养生保健等;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针灸推拿学、 中医骨伤学、 中医儿 科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外科学、护理学等,下同。

6.五级/初级工、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16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80 标准时。



职业

名条件

考条件   大专毕业 (或同等学历)

1.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3.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 结业证书。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4.有相文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计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5.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二级)

(4-10-05-03)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 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      4.具有相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0 年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三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不少于 400 标准学时;二级婚烟 家庭咨询师不少于 300 标准学时;一级婚织家庭咨询师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

4.相关专业:社会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女性学、性医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等,




职业

名条件

(4-12-01-01)



        

考条件

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初级  (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累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 业生) 。





高级  (三级)

1.取得本职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 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 等级书) ,并取得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具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 等级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①机动车检测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②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  汽车销。③汽车检测、汽车驾驶、汽车制造与装配、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④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 车美容装潢、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⑤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子与信息技术。⑥机动车检测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下同。

        1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改装技术。

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智能技术、 内燃机制造与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程机械运用 、应用电子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④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职业

名条件

(4-12-02-02)



      

考条件

中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初级

(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

1.取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2.累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 、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应届毕业生) 。






高级

(三级)


1.取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 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 相关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 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4.具有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二级)

1.取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 书的技师学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工作 4 年 (含) 以上。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办公设备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 级/初级工 70 标准学时, 四级/中级工 8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 85 标准 学时,二级/技师 11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 4. 相关职业: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等职业

5.相关专业: 电工电子类、机械类、计算机信息类专业



职业

名条件










      (4-12-02-03)

考条件

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初级

(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 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在校应届毕业生) 。







高级

(三级)

1.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取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 并具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         (技能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 等职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 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 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 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 一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含应用电子、信息通信类职业,下同。

4.相关专业:含电子专业、通信专业,下同。



职业

名条件

考条件




  (四级)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历)

(1)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5 年 (含) 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2 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

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

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

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高级  (三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 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 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 ;或取得四级电子竞技运营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 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二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

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

校、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高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

( 一级)

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4-13-05-03)











职业

名条件

考条件 初级

(五级)

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1) 计从事本职业 1 或相关职业 2 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2 年 (含) 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3 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

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4) 取得电子竞技省级赛事的参赛资格。





高级  (三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2 年 (含) 以上。

(2) 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 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 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4) 取得电子竞技国家级赛事的参赛资格



  (二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2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

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

(3) 取得电子竞技国际赛事的参赛资格或国家级赛事的奖项。

高级技师 ( 一级)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电子竞技国际赛事奖项。

(4-13-99-01)

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培训参考学时:五级/初级工 224 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 192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 192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 160  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 160 标准学时

4.本职业: 围绕利用电子设备通过网络进行竞技及表演这一核心活动,开展传统体育模拟类、益智类、军事类、即时战略类、 卡牌对抗类、动作类等电子竞技项目的比赛、表演、陪练、裁判、运动指导、数据分析、健康管理、活动直播、解说评论、项 开发等业务的系列工种及岗位,下同。

5.相关职业: 电子竞技运营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工,下同

6.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职业

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