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科2023.8.30车工、铣工、磨工、焊工、冲压工考试认定公告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
一、时间安排
车工、铣工、磨工、焊工、冲压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在线报名,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考生可在考试日期前五天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信息。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信 息 通 信 网 络 线 务 员 (4-04-02-02) | 报考条件 | 初中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 |
初级 (五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 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 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 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 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 工职业资格证书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 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 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 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①相关职业: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信息通信网络动力机务员、信息通信网络测量员、无线电监测与设备运维员、广播电视天线工、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信息通信网 络运行管理员、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等,下同。 ②相关专业:通信技术、听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 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下同。 ①相关专业:通信技术、光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电信服务与管理、物联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 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信息安全与管理等,下同。 ②相关专业: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 全等,下同。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信 息 通 信 网 络 运 行 管 理 员 (4-04-04-01) | 报考条件 | 大学专科毕业 (或同等学力)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线务员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 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 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 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 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 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从事通信行业相关工作,下同。 4.相关专业:通信相关专业,主要包括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数据通信、 电力通信、计算机通信、光通信 等,下同。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网 络 与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员 (4-04-04-02) | 报考条件 |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
中级 (四级) | (1) 取得相关职业② 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 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 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 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 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
高级 (三级)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 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 以上。 | |
技师 (二级)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 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 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培训参考学时: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16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 12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 80 标准学时。 3.本职业分为网络安全管理员、信息安全管理员和互联网信息审核员三个工种。 4.相关职业:信息安全测试员、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等。 5.相关专业: 网络安全管理员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包括信息安全、 网络空间安全、 网络信息安全、 网络与信息安 全、信息安全与管理、 网络安全与执法、保密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电子技术应用、 电子商务技术、 电 子与计算机工程、 电子与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 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应用、 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 与维修、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区块链工程、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人工智能技术应 用、软件工程、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通信技术、通信网络应用、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通信运营服务、 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网站建设 与管理、物联网工程、物联网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新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 ||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3)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② 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 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 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 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 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4)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 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证书。 (3)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 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 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结业证书。 |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信 用 管 理 师 (4-05-06-02) | 报考条件 | 大学专科毕业 (或同等学力) 。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2 年以上。 | ||
高级 (三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 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均不少于 68 标准学时。 4.本专业:信用管理专业 (专业代码 020306T) 。 5.相关专业: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0 年) 》所列一级学科中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和 法学学科大类下的所有专业, 以及理学学科大类下的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计算与应用、统计学、应用统计学; 工学学科大类下的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 区块链工程。 6.本职业:信用管理师。 7.相关职业: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15 年版) 》 中的风险管理师、保险保全员、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会 计专业人员、管理咨询专业人员、精算专业人员、律师、法律顾问。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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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客 户 服 务 管 理 师 (4-07-02-03) | 报考条件 | 大专毕业 (或同等学历) 。 | |
高级 (三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 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5.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 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
技师 (二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线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二级 客户服务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二级客户服务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9 年以上。 2.取得二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取得二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透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一级 客户服务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3 年 以上。 5.取得硕士、博土研究生学历证书后,违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0 年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客户服务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不少于 120 标准学时;二级 客户服务管理师不少于 140 标准学时;一级客户服务管理师不少于 160 标准学时。 4.相关专业: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经济、管理类专业。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报考条件 |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 |
中级 (四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 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 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 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 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 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 ||
说明: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下同。 4.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下同。 5.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 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4-07-03-04) | 报考条件 |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
中级 (四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 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 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 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 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 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 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4 年(含)以上。 | |
说明: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下同。 4.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下同。 5.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工 程 测 量 员 (4-08-03-04) | 报考条件 |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 |
初级 (五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 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 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 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 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 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工程测量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包括大地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地图绘制员、不动产测绘员、海洋测绘员、无 人机测绘操控员、地理信息采集 员、地理信息处理员、地理信息应用作业员等,下同。 4.本专业:包括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 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 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下同。 5.相关专业:包括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 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等专业, 或者能够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开设测绘专业必修课 程证明的专业,下同。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农 产 品 食 品 检 验 员 (4-08-05-01) | 报考条件 |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 |
初级 (五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 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 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 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 ||
说明: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 自然科学和地球科学研究人员、农业科学研究人员、医学研究人员、化工工程技术人员、海洋工程技术人员、食品工程 技术人员、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标准化,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工程技术人员,检验检疫工程技术人员。制药工程技术人员,土壤肥料 技术人员,兽医兽药技术人员,畜牧与草业技术人员,水产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检验、检测和计 量服务人员、环境监测服务人员,动植物疫病防治人员,农村环境保护人员,粮油加工人员,制糖人员,畜禽制品加工人员,水产品加工人 员,果蔬和坚果加工人员,淀粉和豆制品加工人员、焙烤食品制造人员,糖制品加工人员,方便食品和罐头食品加工人员。乳制品加工人员。 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制作人员,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化学肥料生产人员,农药生产人员,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人员,检验试验人员 等职业中与农产品、粮油、食品检验相关的职业。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育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科学、材料、化工与制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工程、生物工程、 植物生产、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动物生产、动物医学、林学、水产、基建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 中药学等学科类别中与农 产品、粮油、食品检验相关的专业。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机 动 车 检 测 工 | 报考条件 |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 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 | ||
高级 (三级) | 取得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 年(含)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 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技师 (二级) | 取得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4 年(含)以上,并取得低压电工作业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 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 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取得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4 年(含)以上,并取得低压电工作业证。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机动车检测工国家职业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五级/初级工 200 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 16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 12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 10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 100 标准学时。 4.相关职业:汽车维修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 5.本专业:汽车检测、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营销。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 美容与装满、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试验技术、 汽车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6.相关专业:机电技术应用、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电子技术应用。汽车制造与装配、汽车驾驶、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筑路机械操作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 产品检测技术应用、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工业自动化仪 表及应用、 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电子技术应用。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产品检测 检验技术、 内燃机制造与维修、机械装备制造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广 告 设 计 师 (4-08-08-08) | 报考条件 | 大专毕业 (含同等学历) | |
高级 (三级) | 1.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 上。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 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证书。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1.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 6 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 8 年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三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240 标准学时;二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一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 160 标准学时。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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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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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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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养 老 护 理 员 (4-10-01-05) | 报考条件 | 无学历要求 | |
初级 (五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 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 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 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 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本职业包括失智老人照护员工种。 4.相关职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下同。 5.本专业:分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两类。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 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 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 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下同。 6.相关专业: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本科两类。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 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 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学、 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下同。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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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3-01) |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 |||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 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 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 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 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 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4年(含)以上。 |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保 健 按 摩 师 (4-10-04-02) | 报考条件 | 初中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 |
初级 (五级) |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 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技 能等级证书后,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 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 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 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本职业下设足部按摩师、反射疗法师、脊柱按摩师工种。 4. 相关职业:保健调理师、美容师、芳香保健师、健康管理师等,下同。 5.相关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康复医学、健康管理、 中医养生保健等;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针灸推拿学、 中医骨伤学、 中医儿 科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外科学、护理学等,下同。 6.五级/初级工、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16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80 标准学时。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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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汽 车 维 修 工 | 报考条件 | 初中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 ||
初级 (五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 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 或相关专业③ 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④ 或相关专业⑤ 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 毕业生) 。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⑥ 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 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 等级证书) ,并取得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① 或相关专业② 毕业证书 (含尚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③ 或相关专业④ 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 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①机动车检测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②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 汽车营销。③汽车检测、汽车驾驶、汽车制造与装配、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④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 车美容与装潢、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⑤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电子与信息技术。⑥机动车检测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下同。 1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改装技术。 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智能技术、 内燃机制造与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程机械运用技 术、应用电子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③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④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办 公 设 备 维 修 工 | 报考条件 | 初中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 |
初级 (五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 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 。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 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 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 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 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 4 年 (含) 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办公设备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 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 五级/初级工 70 标准学时, 四级/中级工 8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 85 标准 学时,二级/技师 11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 4. 相关职业: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等职业。 5.相关专业: 电工电子类、机械类、计算机信息类专业。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信 息 通 信 网 络 终 端 维 修 员 (4-12-02-03) | 报考条件 |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 |
初级 (五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 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 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 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 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 ||
高级技师 ( 一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含应用电子、信息通信类职业,下同。 4.相关专业:含电子专业、通信专业,下同。 |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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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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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