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02-03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报条件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液 | 报考条件 |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 |
初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
中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高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 ||
技师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积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 ||
高级技师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 ||
说明: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液晶显示器制造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半导体生产制造职业,下同。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理工科类专业,如材料化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机电一体化等专业,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