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

首页标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

(二)目标任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

原则,在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下同)

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

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

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

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

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从今年起到 2020

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

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力争

培训 50万以上企业新型学徒(以下简)。2021

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培训学徒 50万人左右。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主要内容

(三)培养对象和培养模式。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

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

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企校

双制、工学一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

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

下简培训机)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

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四)培养主体职责。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

承担。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

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企业委托培训机

构承担学徒的部分培训任务,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

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

具体内容,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

构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训

练。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对学徒进行非全

日制学籍注册,加强在校学习管理。

(五)培养目标和主要方式。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

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 1-2年,

特殊情况可延长到 3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

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

的培育。要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与

培训机构分别承担。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

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积极应

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学徒培训期

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

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

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下同)。鼓励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对学徒进行技能评价。

三、健全政策制度

(六)建立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企业应选拔优秀高

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企业导师要着重指导学

徒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帮助学徒逐步掌握并不断提

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使之能够达到职业技能标准和

岗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技能岗位工作的能力。培训机

构应为学徒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

指导教师,负责承担学徒的学校教学任务,强化理论知

识学习,做好与企业实践技能的衔接。

(七)学徒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承担学徒培训

任务的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

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

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要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

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

(八)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学徒在学习培

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

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按照与培

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

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有关

政策规定的,由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

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

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

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九)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

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

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补贴标准由各省

(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确

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 4000 元,

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

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将有关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备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列入

学徒培训计划,财政部门按规定向企业预支不超过 50%

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及时拨付其余补贴资金。

对参加学徒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

生,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四、加大组织实施力度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

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行企

业新型学徒制作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技能

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

实施。要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财政等有关部

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全面

推动实施。

(十一)规范组织实施。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财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行学徒培训备案审核制

度,简化工作流程,探索政策创新。中央企业学徒培训按

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当地工作范畴,享受当地政策,各级人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