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
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
机构: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国务
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 5月 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职业技能提
升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
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
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
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
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
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
动者大军。
(二)目标任务。2019年至 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
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
业技能培训 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 2019年培训 1500万
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 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
员总量的比例达到 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
二、对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
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
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
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
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
人才境外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
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
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
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
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
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在全国各类企业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
100万新型学徒。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
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
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
利待遇。
(四)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
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
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
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
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
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对有创
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
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
计划,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
(五)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
度。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
鼓励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
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
金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下同)补贴,不断提高参训
贫困人员占贫困劳动力比重。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
框架下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和贫困村创业致富
带头人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
区技能扶贫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
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
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
三、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六)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特别
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
(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
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
职业院校的,各级政府可按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
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
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
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
助。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
基地。
(七)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
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
力的培训规模。在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
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 号)规
定执行。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
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
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
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
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
保障其合理待遇。
(八)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和评价工作。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
迅捷PDF转换器